湘直工通〔2023〕6号
关于开展“湘直工匠”推选活动的通知
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工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、湖湘工匠,激励动员省直广大职工为落实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蓝图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,根据省总工会湖湘工匠工作部署,省直工会决定开展“湘直工匠”推选活动,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人数
通过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择优推荐,相关领域业界知名专家、著名劳模代表等评审,精心推选50名“湘直工匠”,并择优推报“湖湘工匠”。
二、评选条件
“湘直工匠”推选对象重点为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(不含)以下专业技术类干部职工(非管理岗位)、企业一线职工。应在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对技能一丝不苟,对工作精雕细琢,对质量精益求精,是各行各业的顶尖技术技能人才,是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的优秀传承者。
(一)拥有优秀品格。热爱祖国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二)掌握高超技能。拥有高超技术技能技艺,在提升行业工艺和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省直、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。在解决突破技术难题、优化管理服务,推动转型升级、加强技术革新等方面作用突出,并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,积极参加“名师带徒”等活动。
(三)做出突出贡献。应有突出事迹,包括在重大战略实施、重点工程建设、重要技术攻关中取得重要成果,做出突出贡献;在实施工艺、技术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;在工艺工法中传承创新,在特别艰苦岗位上守望坚持,在国内外技能比赛中获优得奖,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业绩等。
(四)具备荣誉基础。原则上是厅局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
三、产生办法
(一)第一阶段:申报
各单位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参与,广泛发现、挖掘能工巧匠,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、公示,按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、纪检、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,自下而上,逐级申报。各厅局级单位工会、系统工会联合会、大企业(集团)工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单位党组(党委)研究同意,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,统一向省直工会申报推荐候选人。职工人数不足5000的推荐不超过1个候选人,5000人(含5000)以上的推荐不超过2个。
(二)第二阶段:评审
省直工会综合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后,根据候选人行业、工种分布情况进行适当分组,邀请省内乃至全国相关领域技能鉴定知名专家、著名劳模代表,按照“德才兼备、技能高超、效益显著、贡献突出”的总体原则,开展综合评审,产生50名候选人。
(三)第三阶段:核察
省直工会组织力量对“湘直工匠”候选对象进行核察,核实有关情况。
(四)第四阶段:公示
综合评审和核察情况,经集体研究讨论,确定50名“湘直工匠”名单,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“湘直工匠”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,周密安排部署,精心做好本单位工匠的培养、发掘、推荐、申报、宣传工作,在省直形成上下联动、梯次培育工匠人才工作格局,提升“湘直工匠”品牌知名度、美誉度。
(二)要确保评选质量。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面向基层一线,结合行业发展实际,开展本单位、本企业工匠培养选树工作,真正把拥有优秀品格、体现工匠精神、掌握高超技能、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、产业工人选树出来。要严把审核关,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完整、真实、客观,一经发现存在瞒报、虚报等不实情况,当即取消参评资格,3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。
(三)要注重宣传发动。各单位工会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,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、宣传典型、学习典型、争当典型的热情;要广泛开展工匠事迹宣传、持续深入推动工匠精神进企业、进机关,激励动员省直广大干部职工在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实践中彰显新作为,作出新贡献。
(四)要及时报送材料。11月7日(星期二)前,请将相关纸质和电子推荐材料报送省直工会。报送材料包括:1.填报完整并加盖单位党组(党委)印章的推荐表;2.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;3.推荐人选优秀品格、高超技能、突出贡献、荣誉基础等方面的佐证资料。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szghjjjsb@163.com,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委4办146室;联系人:胡政国、吴新儒,电话:0731—81123125);逾期不报,视为放弃。
附件:“湘直工匠”推荐表
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
2023年10月25日